一、清查培养计划
如培养计划与上课信息、成绩、学分不符等情况,请同学与1-2周内提交培养计划变更表,一式两份,交至D4-303,逾期将无法办理.(如不及时处理,会影响毕业)
二、补缓考时间
a.英语阅读(二)补、缓考时间、地点:厦门校区:9月16日下午3:00-4:40、E2-403;
b.英语听说(二)补、缓考时间、地点:厦门校区:9月23日下午3:00-4:30、E2-403。
并请注意,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侨研究生首次修读课程成绩低于60分;其他类型研究生首次修读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低于70分,非学位课程(含选修课)低于60分者,可参加补考。重修课程不得补考。补考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补(缓)考成绩模块尚未更改完毕,暂不录入成绩。
三、重修
需要办理重修的同学请于开学初1-2周内办理,将重修单交至D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