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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注意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5    点击数:

一、清查培养计划

 

    如培养计划与上课信息、成绩、学分不符等情况,请同学与1-2周内提交培养计划变更表,一式两份,交至D4-303,逾期将无法办理.(如不及时处理,会影响毕业)

 

二、补缓考时间

 

    a.英语阅读(二)补、缓考时间、地点:厦门校区:9月16日下午3:00-4:40、E2-403;

 

    b.英语听说(二)补、缓考时间、地点:厦门校区:9月23日下午3:00-4:30、E2-403。

 

    并请注意,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侨研究生首次修读课程成绩低于60分;其他类型研究生首次修读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低于70分,非学位课程(含选修课)低于60分者,可参加补考。重修课程不得补考。补考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补(缓)考成绩模块尚未更改完毕,暂不录入成绩。

 

三、重修

 

    需要办理重修的同学请于开学初1-2周内办理,将重修单交至D4-303

泉州校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厦门校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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