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 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 号)的精神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校学〔2024〕6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追加原则
1.尊重事实。此前已在学院层面获得推荐资格的6名学生(含1名备选),优先保留推荐资格(备选调整为正选)。
2.合理分配。学校追加分配给我院5个正选名额,1个备选名额。追加名额后,我院共有10个正选名额,2个备选名额。正选名额按照《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所规定的“按专业方向进行分配”,每个专业方向在学生符合申请资格前提下正选名额为2个。备选名额从所有剩余的候选人中择优选择。
3.条件一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材料认定等评审要求与原来的评审要求保持一致,原则上须在学术论文、科研专利、学科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4.自愿申请。已在学院层面获得推荐资格的6名学生默认继续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
二、材料报送
1.请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11月4日(星期一)17:00 前将汇总表、审批表、佐证材料、成绩单纸质版提交至教学区D4-304(李梓浩收),汇总表和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infolzh@hqu.edu.cn,凡超期报送材料均不予参评。
2.佐证材料注意事项如下:
(1)SCI、EI文章需有文章全文(导师签字确认)、图书馆盖章检索证明;SCI文章还需有图书馆盖章的分区查询页(中科院分区https://kyc.hqu.edu.cn/info/1068/5162.htm)。中文文章需要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封面需要有导师签字认定,或知网检索全文。
(2)竞赛以证书时间为准,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并由项目指导教师签字且注明该生为第几负责人。
(3)如有非加分项或满足优先申请条件,请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如专利证书复印件加导师签名认定第几申请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等)。
附件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
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示例表】报送汇总表(2023-2024年).xls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CSCD库-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列表(2023-2024).pdf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日
一审:李梓浩
二审:张 彧
三审:宋益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