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HJC黄金城登录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华教金〔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做好2024年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本次评审项目包括9项奖助学金,分别是: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林伟柬埔寨优秀学生奖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王彬成优秀华裔留学生奖学金。
二、评审范围和条件
根据有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或评审细则等规定执行。(见附件)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填写申请表报学院审核。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分配、申请情况和奖助学金可否兼得等要求进行择优推荐,确认建议名单后报学生处。
3.学校审定:学生处组织审核评议并进行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各项奖助学金兼得关系
为更好地发挥奖助学金效用,激励更多的学生勤奋学习,请在评审推荐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9个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2.同一评审项目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可兼得(如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
3.本次奖助学金与《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4〕74 号)中的各类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4.对于2023-2024学年期间,已获评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华文教育奖学金、“同心助学 松柏成才”助学金的,不可兼得本次奖助学金。
5.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人选可申请本次奖助学金。
五、工作要求
1.各申请同学于11月22日22:00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学生申请表(附件4)及佐证材料等(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佐证材料包括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2024年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15682@hqu.edu.cn。学生申请表及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学院D4-305办公室。
附件:
1.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1.docx
2.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docx
3.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样表)
附件3.docx
4.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评审细则)
附件4.docx
5.2024年境外生捐赠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内未见的部分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参见附件4评审细则)
附件52024年境外生捐赠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zip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