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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23-2024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点击数: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HJC黄金城登录“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HJC黄金城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HJC黄金城登录“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3级全日制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学院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应控制在境内新生人数的25%以内(本科生与研究生名额分列)。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新修订的《HJC黄金城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2)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阳光成长计划”要落实“量身定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的地区学生、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等,做到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4.各学院应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等材料进行分类建档存档,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评审步骤

1.学生自主申请:

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附件2(附件4)、及其他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建档立卡户证明、特困职工证、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等。2. 家民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原则上应提供受灾证明,如媒体宣传报道、受灾照片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3.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的大病支出证明(诊断书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其中,附件4汇总表,只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jq_0316@163.com。其余材料请于10月8日下午17点前,将纸质版交至D4-304洪老师处。

进入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进行资助申请,其中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3)。


附件:1.《HJC黄金城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2.HJC黄金城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贷款系列表格

4.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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