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团建设  >   团学工作  >   正文

党团建设

关于做好厦门校区2023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 补充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0    点击数:

本科生各班级(不含泉州校区应物专业):

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医保[2022]27号)精神,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保障在校学生的医疗需求,结合我校新生入学实际情况,现启动厦门校区2023年度(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大学生医疗保险补充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范围

为保障学生医疗权益,在校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本次参保主要针对未在生源地参加医疗保险的新入学学生。2023年度已在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可暂不申请本次参保,待本年度12月取消生源地基本医疗保险后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2024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2022级应物专业有想参保的也请填表格班级汇总后上报学院。

若在校学生为医疗救助对象,因已在户籍地资助参保,可以不在学籍地参保。

在校学生包括内地学生、港、澳、台、侨及留学生,不包括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在职等学生。

二、参保流程

(一)其他参保地停保

1.厦门市以外停保:1)在闽政通APP首页,点击【医保服务】进入。在页面右上角点击【切换参保地】选择需要办理暂停参保业务的地方。2)在业务经办栏目点击【暂停参保】进入。仔细核对个人信息,选择暂停原因,点击【保存】完成申请。3)在我的医保栏目点击【我的办件】,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2.福建省外:暂停福建省外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可咨询居民医保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或税务部门相关停保事宜。

(二)本人申报

为确保顺利参保及就医报销,请学生认真、准确填报参保信息。

(三)学院审核

各班级汇总、审核参保学生名单,9月23日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15682@hqu.edu.cn,主题格式为“2023XX专业XX班2023年度医保参保申报材料”。

(四)学生办事大厅系统提交

9月24日-9月28日,学生办事大厅进行参保学生名单系统录入工作,若存在录入不成功或信息填写错误学生,学生办事大厅将反馈至学院进行修改。待录入完成后,学院将再次提交最终版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

三、医保卡制卡流程

成功参保的新生将制作新一代市民卡(医保卡),校内中国银行线上扫码办理,待制卡成功后中行将通知学生前往领取,相关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具体事宜参保成功后另行通知。已有新一代厦门市市民卡(医保卡)者在参保成功且交费后可继续使用原卡,无需重新制卡。

四、缴费标准及流程

厦门市医保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途参保按全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次参保学生需在9月底前自行缴纳医保费用,缴费成功后正常享受本年度9月12月底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免缴城乡医疗保险费(新生阳光生助学金获得者尚未评选,老生阳光生助学金获得者有日常补充参保通道,老生可自行去主楼(A区)二楼医保窗口办理)。

1.缴费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30元/人。

2.缴费流程:2023年度,我校学生医保费用缴纳方式继续为“自缴”模式,学校不收取转缴医保费用。自缴模式具体操作见下(选一即可):

(1)一卡通委托代扣:通过“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

请采用一卡通委托代扣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员,务必确保有关银行卡里存有足够的金额。

在办理委托过程中若遇到委托失败等问题,可以拨打银联客户服务电话95516。

在线委托请务必核对清楚个人信息,避免委托错误。

(2)掌上申报缴费: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办理一卡通委托但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学生,可登录“厦门税务”APP或是“i厦门”APP,使用“社保申报缴纳”功能在线缴费。

五、注意事项

1.已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未停保且人员身份没有变化的,自动续保到下一年度,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缴费期内缴纳医保费款。

2.对于在此次参保申报之前,已经参加其他省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基本医疗险或国家实行的其他形式的医疗保险的学生,需在其原医保登记征缴部门申报停保后才能申报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停保需一定工作日生效,请提前五个工作日申请停保。

3.参保学生应关心关注自己的参保状态,及时查看参保是否成功(厦门税务app--社保业务—参保信息查询)。

4. 本次集中参保的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正常缴费成功后于2023年9月份生效;未正常缴费的学生,在缴费成功当月生效。医疗保险待遇仅从实际保费缴费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具体执行按社保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5.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心与呵护,各班级应熟悉医保政策,广泛宣传,将本通知内容落实到每一名学生,并认真做好参保申报组织工作,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6.如有其余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办事大厅(A区二楼)医保窗口。涉及政策相关的,可咨询以下相关部门:

参保缴费问题请拨打厦门税务咨询热线:12366

厦门市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问题请拨打厦门社保咨询热线:0592-12345。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

http://xiamen.chinatax.gov.cn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xm.gov.cn/


附件1一般境内生及持有居住证境外生城乡医保批量参保登记模板(请勿改动格式).xls 


附件2持有港澳台通行证、姓名含特殊字符、留学生城乡医保批量参保登记模板(请勿改动格式).xls 

附件3:市民卡(医保卡)制卡流程.docx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0日

泉州校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厦门校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联系我们

       院办电话:0592-6162380    团委办公室电话:0592-6162377教学办公室电话:0592-6162378 师德师风监督电话:0592-616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