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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建设

关于发放2023-2024学年寒假学生返乡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    点击数:

各班级:

为了让学生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和寒假,现将2023-2024学年寒假学生返乡补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原则上为当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返乡路费负担较大,一般应为省外或省内边远地区生源。

二、评定和审批办法

寒假返乡补助需在12月10日前学生本人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可用应用-困难补助”申请,学院进行审核,逾期不候。

符合条件申请的同学,请务必写清申请理由并上传订票信息,申请理由中应写明路费详情,上传订票信息需包含乘客姓名。(如还未购买或尚不能购买返乡票,可以提供目前的参考信息,如同样目的地或站点目前的车票价格)若申请理由不详实或上传订票信息不规范,学院将不予审批通过。

申请寒假返乡路费补助需严格参考第三条补助参考标准进行申报,未按规范申请不予审批通过。例如:返乡山东请申请八等(300元),申请高于此等级者不予审批通过。

三、补助参考标准

返乡路费补助

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学生返乡单程硬座全价金额,每100元为一单元级,补助金额在100-600元之间,补助发放参考标准如下:

五等600元:新疆、西藏、黑龙江、内蒙古

六等500元:宁夏、甘肃、青海

七等400元: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八等300元:山东、河南、陕西、四川、云南

九等200元:江苏、安徽、湖北、重庆、贵州

十等100元:上海、湖南、广西、海南、广东、浙江、江西、福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更高等级的补助,先向资助助理申请,资助助理汇总姓名报送给各年级负责人。最终具体发放等级视学生实际情况及学院审核确定。

寒假返乡补助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学生返乡单程硬座全价金额。寒假返乡补助从困难补助经费支出,总额不超过各学院困难补助指标。各班级注意提醒申请同学,务必记得在申请系统同步上传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件购买的票据截图),并在申请理由栏写明申请理由,申请同学须对个人填写内容负责,诚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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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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