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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

发布时间:2011-09-26    点击数:

HJC黄金城登录人事处文件

职改〔201124

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HJC黄金城登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补充规定》(华大综〔2010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

1.尚未确认中级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和尚未确认初级职务的硕士研究生;

2.2010年9月之前来校,尚未确认初级职务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尚未确认员级职务的普通大、中专毕业生;

3.2008年9月之前来校,尚未取得中级职务的硕士研究生和尚未确认初级职务的普通大专毕业生。

4.2010年9月之前转换不同系列工作岗位,尚未转定新岗位所属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以上人员包含执行华大人〔2006〕24号文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确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如下:

1.博士研究生:经3个月工作考核合格,可申报确认中级职务。

2.硕士研究生:

(1)经3个月工作考核合格,可申报确认初级职务;

(2)确认初级职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考核合格,且符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可申报确认中级职务。其中,申报确认讲师职务至少须发表2篇学术论文,且参与科研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以上,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3.本科毕业生:经1年工作考核合格,可申报确认初级职务。

4.大、中专毕业生:

(1)经1年工作考核合格,可申报确认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生,确认员级职务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考核合格,可申报确认初级职务。

5.转岗人员:转岗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应申报转定新岗位所属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

个人报送:《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单位审核、盖章)一份;其中,确认中级职务人员还须提交彩色二寸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应注明单位、姓名);硕士研究生确认讲师职务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论文原件、参与课题证明、教师工作量登记表、课程表、年度聘任表,以及两门课的教案、讲义。

单位报送:《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2.报送时间和地点

2011年7月之后来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材料应于11月25日前报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于12月1日前报送人事处(泉州校区李克砌办公楼305室或厦门校区A-1102室,下同);其余人员的材料应于2011年9月26日前报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于10月9日前报送人事处。学校将分两批确认。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各单位收齐材料后,应组织考核评议,由单位负责人在“所在单位考核意见”签署具体意见,并注明“经考核,同意确认**同志**职务任职资格”。各单位应将同意确认的人员名单汇总后填写《汇总表》,与其他材料一并送交人事处。

2.上述各表格将存入个人档案,请认真填写,同时为了存档时便于裁纸,不可调整表格边框总长度、总宽度。

附件: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2.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汇总表

                               职  改  办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抄送:校领导,党委各部(室),工会、团委。

HJC黄金城登录职改办2011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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