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 |
考生编号 |
考生 姓名 |
考生 来源 |
初试总分 |
复试成绩 |
总成绩 (百分制) |
备注 |
1 |
103862100101000 |
林胤 |
校外调剂 |
326 |
77.00 |
69.92 |
拟录取 |
2 |
105612200003806 |
谢鑫林 |
校外调剂 |
324 |
71.20 |
67.36 |
候补 |
3 |
103862100101094 |
张烨滔 |
校外调剂 |
295 |
46.80 |
54.12 |
复试成绩、总成绩不合格 |
100192212005466 |
张国权 |
校外调剂 |
310 |
67.80 |
64.32 |
拟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注:
1.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于复试结束两周内尽快将体检报告单扫描件(按“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体检报告单.pdf”命名)以及其他复试前未能提交现已补齐的完整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到xxyzb@hqu.edu.cn,具体要求见/info/1102/6526.htm。
2.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3.通过复试的考生未在通知时间将“中国研招网”上对“待录取”状态设置“接受”者,不予录取。
4.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5.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16日下午14:30前向学院反映,公示电话:0592-6162398。